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主页。
二、招聘原则
1. 公开招聘工作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着眼于高考课程改革对教师的要求。
2.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1. 招聘计划数:5人(其中教师岗位4人、财务人员1人)
2. 招聘的基本条件
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⑵ 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进取、团队协作精神。
⑶ 应聘人员应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学校均为双一流大学,且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并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财务岗位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学校须为公办校,且本科须为二表以上)并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1. 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学校通过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2020年大学毕业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后)、身份证、简历、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syzxr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2. 资格审查及确认
学校根据报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接到考试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岗位,需请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对于应聘材料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关于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排序)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日
考试地点:省实验中学主校区日知楼五楼电教室
六、体检
考试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项目为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待拟聘人员
明年7月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入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待遇
被录取人员落编以后按照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确定见习期工资及相关待遇。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53664472 87752908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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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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