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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

2021-07-02 09:50:47     来源:京佳教育

  为改善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绥滨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所有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岗位未做特定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名称相同,二级目录不同的两个专业,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岗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则报考人员必须首先符合统招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专科及以上”,则统招专科、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解决本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好的留住人才、避免人才流失,本次事业招聘将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为绥滨县户籍(考生本人为绥滨户籍或绥滨籍考生,因高校就读将户籍迁出的都视同为绥滨户籍),认定具备绥滨户籍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以前(不含当日)。

  (四)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由于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绥滨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咨询电话:0468-7873012。

  有关报名网络技术事宜咨询时,咨询电话:400-1629-400。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网址: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suibin2021.ibaoming.net/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个别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的,经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享受笔试加分人员上传加分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未上传相关附件的视为没有政策性加分)并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尽量于距离报名截止前一小时提交报名申请,避免由于报名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或改报机会。

  2.政策性加分。

  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成绩折算前。

  加分所需上传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需上传省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上传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照片或扫描件;服现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退役士兵(官)证照片或扫描件。

  加分范围如下:

  (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届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要求服务结束期至参加本次考试在3年之内;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且结束期至参加本次考试在3年之内。报考本次乡镇(含三个农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

  由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后3年内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参照“项目生”待遇,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项目生(包括服兵役)服务期是否已满及是否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的报考、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是否满2年且是否在服务期结束后3年内,时间按开始报名日期计算。

  3.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10日9:00至7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及缴费(此时间段为报名通过人员缴费时间段,比报名时间延后1天),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费9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六、考试形式及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不限制专业,取消笔试环节,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录取,面试同综合岗位面试一并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

  卫生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申论》,其中财会及信息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申论》;其他岗位笔试考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张试卷,满分各100分,两科考试时间合计拟定180分钟,试题量比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有所减少。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请登陆报名网站(https://suibin2021.ibaoming.net/)查询。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所有考生经扫行程码、测温并携带7日内(以准考证确定笔试时间为准)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场考试。其他未尽事宜以绥滨县防疫部门要求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包含免笔试统招研究生岗位)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详情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需按照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审查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申论》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2.审查所需材料。参加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时间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户口本(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享受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或认定表。凡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教育系统各岗位招聘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备课时间20分钟;卫生系统各岗位(不含财会、信息员岗位)面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时间皆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试成绩确定

  综合事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后的总成绩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面试成绩录取前10名,按所学专业分配到县直各事业单位,若第10名出现并列,则增加录取名额。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并列,则以笔试《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核由用人单位抽调人员进行。采取调阅人事档案、走访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街道、派出所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其中对于绥滨县域外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录用人员提供学者公寓,可使用至结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县。

  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出绥滨县。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报名、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应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由于报名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或改报机会。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绥滨县政府网站、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及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此公告中的要求为准。考生没有及时查询,出现未能参加考试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考生不按时领取通知(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的,都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若因疫情影响或出现其他突发情况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则延期或取消招聘计划。

 

  点击下载>>>

  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uibin.gov.cn/bsfw/gggs/22511.html

文章关键词: 黑龙江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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