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工会“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工会工作主线,按照《黑龙江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黑工办发〔2019〕33号)文件要求,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基层组织中延伸工会手臂,推动建立工会指导、社区搭台、社工服务、职工参与的新型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工作模式,结合各县区工会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计划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3人。其中,集贤县总工会7人,友谊县总工会6人,宝清县总工会7人,饶河县总工会6人,尖山区总工会10人,岭东区总工会6人,四方台区总工会5人,宝山区总工会6人,各县区总工会报名达不到分配名额的,市总工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配至其它县区总工会。
二、工作岗位
主要在乡镇(街道)工会,县区职工帮扶中心等服务职工工作机构,具体岗位由各县区总工会统一分配。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律法规,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
(二)指导辖区内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三)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四)开展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医疗互助、困难帮扶、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五)做好本级工会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和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六)协助辖区开展劳动竞赛、文体娱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智慧工会普惠性
(八)完成本级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尊重和理解职工的意愿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
复转军人和有党群、工会、街道(乡镇)、社区工作经历者。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统一发送至各县区总工会报名邮箱(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的“题目”或者“主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所有上报材料放到一个压缩包后,以电子邮件的附件形式上报,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考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9日。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3)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4)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
4.资格审查
由各县区总工会负责资格初审,于11月30日将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信息不实或者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时事政治及工会业务知识等。考生按电话通知时间内到所报考县区总工会领取笔试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扫描“龙江健康码”为绿码进出考点,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面试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围绕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要求,主要测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五)体检和公示
市总工会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总工会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项目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市总工会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岗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也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签订,期满自行终止聘任关系,重新进行考试招聘。对35周岁以上,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履行续聘手续。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由市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进行统筹,薪酬待遇由每月1000元补助和带薪休假等两部分组成。
本招聘方案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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