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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123人公告

2020-09-04 15:16:28     来源:京佳教育

  塔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塔河县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3 人。(详见《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含行政、党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3 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等。

  三、招聘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塔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塔河县政府网站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自2020年9 月21日—2020年9 月25日。

  (2)报名地点

  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联系电话:0457-3620023 0457-3604201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

  下: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从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④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为准;

  ⑤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及考核材料、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部门证明);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⑦编外医务人员,需提供单位推荐信(工作起始时间、近3年考核情况),并由卫健委认定;

  ⑧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次(录取阶段)不能依次递补;

  ⑨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规定比例,按照(大办文[2019]67号)文件精神,经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4、缴费标准。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5、政策性加分。

  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②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政策。

  (三)笔试

  笔试:卫生类岗位(医生、护士、药剂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材料作文》,满分均为100分。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科目试题,笔试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7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不设开考比例人选笔试面试合格可以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塔河县当地医院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含行政、党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0年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6、公益性岗位证明

  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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